宁波江北区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

宁波江北区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

1、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贷款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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