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不知情股东能否以公司名义贷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应属于挪用公款或是职务侵占,应该报警处理, 而对其贷款的放贷方若没有与其恶意串通等行为的话应属于善意第三人,该公司不能以其他股东不知情为由而拒绝以公司名义还款,但这里边从头至尾就没有公司其他股东什么事, 只要其他股东对公司。
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公司,因此,这种情况应当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未经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偿还借款后,可以向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股东如何防止法人私下贷款是股东们关注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当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借款签订合同,股东通常无需承担法律责任这主要是因为现代公司多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公司注册资金为限,股东仅需承担足额出资的责任若股东出资不足,将需对未出资。
你好,股东没有经过股东会决议擅自以公司名义贷款,如果该股东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无权以公司名义贷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银行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东无权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贷款仍然贷款,则银行不构成善意,该贷款合同无效,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该股东在贷款时,银行不知道或不应当。